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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抽查情况

时间:2020-01-19

信息来源:计量司
 

       为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,做好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工作,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按照《关于全面推进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》的有关要求,组织开展2019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抽查工作。具体监督抽查情况如下:
 

一、抽查基本情况 
      全国共26个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参与了此次工作。此次共抽查有关单位4 834家,抽查样品总数97 481件,抽查合规率为95.18%。

 

二、抽查结果
       依据抽查结果,总体来看,中小学教科书使用计量单位普遍合规,大学教材、科技图书合规情况较好,报纸合规情况稍弱,特别是报纸广告版存在问题相对较多。个别省份问题相对突出。各地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:
1. 未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/或错误使用单位符号。从抽查整体情况看,存在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问题的主     要是在历史传统影响深且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,例如:重量单位误用“斤”、长度单位误用“寸”、统计工作中土地面积单位误用“亩”等,详见附件。
2. 错误使用词头、倍数或分数单位。例如:“GHz”误用“kMHz”,“km”误用“KM”,“mL”误      用“ML”。
3. 在组合单位中掺杂名词、形容词、化学符号等。例如:“蛋白质量浓度5 mg/mL”误用“5 mg蛋            白/mL”。
4.在组合单位中混合使用单位国际符号和中文符号。例如:“m/s”或“米/秒”误用“米/s”;“kg/m3”或“千克/米3”误用“千克/m3”。
5.单位名称和符号分离,未作为整体使用。例如:“1000℃”或“1000摄氏度”误用“摄氏1000。”或“摄氏1000 度”。

 

三、抽查的成效
(一)进一步提升了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能力和意识。各地在检查中坚持做到检查工作到位、问题交流到 位、计量宣传培训到位,帮助受检机构制定相应整改措施,督促相关机构及时改正有关问题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对法定计量单位知识欠缺、法制计量意识淡薄的问题,各地加强了宣贯培训,编制、印发了法定计量单位学习、宣传材料,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系统学习。
(二)进一步强化了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。各地在检查中坚持边检查、边宣传、边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,多措并举,建章立制,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常态化、长效化,确保规范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落到实处。

 


注:自1992年1月1日起,在统计工作和对外签约中一律使用规定的土地面积单位,即:平方公里(100万平方米,km2),公顷(1万平方米,hm2),平方米(1平方米,m2)。